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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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藥學國際發展協會 (TIPAA) 最新國際資訊分享

內容摘譯自:

  1. FIP HEALTH ADVISORY CORONAVIRUS 2019-nCoV OUTBREAK: Information and interim guidelines for pharmacists and the pharmacy workforce (世界藥學會健康建議-2019新型冠狀病毒爆發:藥師及藥局工作人員之防疫資訊與試行指引) 全文如: https://www.fip.org/coronavirus
  2. Taiwan CDC Q&A

一. 因應2019-nCoV 疫情,藥師的責任與角色:

1、社區藥局藥師:無論所在國家是否受疫情影響,面對存在健康相關的問題或需要相關資訊和可靠建議的民眾時,社區藥局通常處於醫療體系的最前線。社區藥師和其他醫療人員一起承擔以下責任:

  • 保障適當的醫藥產品庫存(藥品,口罩等)以滿足需求
  • 宣導和教育民眾
  • 患者諮詢
  • 轉診
  • 促進疾病預防
  • 促進感染控制

2、醫院藥局藥師:無論所在國家/地區是否受疫情影響,醫院藥局藥師在以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 保障適當的相關藥品以及其他醫療產品和設備的庫存,以滿足需求
  • 與其他醫療人員合作,提供患者照護及支援
  • 院內的感染預防和感染控制
  • 提供相關資訊和諮詢
  • 確保所提供藥品的合理使用

二. 藥學部門應主導的活動

  1. 預防病毒傳染
  • 瞭解疾病的本質,它是如何傳播,以及如何防止進一步漫延。

註:2019-nCoV的傳播途徑:

⊙最常見的傳染途徑為人與人之間的密切接觸(大約 6 英尺/1.8公尺)

⊙人與人之間的傳播被認為主要是通過被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時產生的呼吸道飛沫而發生的,類似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原體的傳播

⊙這些飛沫會落在附近人的嘴、鼻或眼睛中,或可能被吸入肺部

⊙目前尚不清楚一個人通過觸摸帶有病毒的表面或物體(污染物)再觸摸自己的嘴、鼻或眼睛是否會感染2019-nCoV。通常,對於大多數呼吸道病毒,症狀最嚴重時被認為具有最強的傳染性。但是,也有接觸無症狀的感染者受到傳染的案例

  • 提供公眾資訊,建議和教育。
  • 鼓勵有急性呼吸系統疾病的疑似2019-nCoV感染的個人和家庭到具備適當的環境和設施設備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但初級健康中心(Primary care centres),藥局或其他醫療機構(包括傳統醫學)可以在預防疾病方面發揮關鍵作用,但他們都沒有或不具有這樣的環境和設施設備,所以並不適合承擔治療或管理2019-nCoV感染的患者。治療條件的不足可能使醫療人員和其他人暴露在危險之中。
  • 此外,藥學部應採取下列管理人員措施
    • 制定應急方案和工作流程
    • 進行全員培訓
    • 關注藥師健康
    • 做好藥學人員防護
    • 加強藥師感染監測
    • 做好清潔和消毒管理
    • 加強患者就診管理
    • 加強患者教育
    • 加強感染暴露管理
    • 加強醫療廢棄物管理
  1. 口罩使用:配戴醫用防護口罩是限制某些呼吸系統疾病(包括2019-nCoV)在疫區傳播的預防措施之一。 然而,僅僅使用口罩不足以提供足夠的保護,應採取其他重要的措施。使用口罩必須與手部衛生和其他感染預防和控制(IPC)措施配合,以防止2019-nCoV的人際傳播。
  •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醫療人員應:
    • 進入收治疑似或確診2019-nCoV患者的房間時,以及在為他們提供任何照護的情況下,配戴醫用防護口罩。
    • 在執行如氣管插管、非侵襲性正壓呼吸器、氣管切開、心肺復甦、插管前人工通氣、支氣管鏡檢查等易產生氣霧之處置時,使用微粒呼吸器(particulate respirator),其防護能力至少應達到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NIOSH)認證的N95、歐盟(EU)標準FFP2或同等標準。
  •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提供之呼吸器配戴建議:
    • 口罩必須在暴露過程中正確配戴。
    • 口罩必須緊密貼合臉部,以確保皮膚和呼吸器之間沒有間隙。
    • 口罩應可過濾通過的空氣95%以上的顆粒。
  • 針對民眾使用口罩之建議

無呼吸道症狀應當:

  • 避免大型集會和聚集在封閉擁擠的空間。
  • 與任何有新型冠狀病毒呼吸症狀(如咳嗽、打噴嚏)的人保持至少1公尺的距離。
  • 經常保持手部衛生,如果手沒有被明顯弄髒,用含有酒精的洗手液洗手;否則,請用肥皂和水洗手。
  • 如果咳嗽或打噴嚏,用彎曲的手肘或衛生紙捂住口鼻,使用後應立即處理掉衛生紙,並做好手部清潔。
  • 洗手之前不要用手接觸口鼻。

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當

  • 如果出現發燒、咳嗽和呼吸困難,應儘快戴上醫用防護口罩並就醫。

沒有證據表明,普通非醫用口罩可保護非病患人群。此外,在沒有症狀的情況下配戴醫用防護口罩可能會產生不必要的費用,增加採購負擔,並產生虛假的安全感,從而可能導致忽視其他必要措施,如重視手部衛生習慣。此外,配戴口罩不正確可能會削弱其減少病毒傳播的有效性。

  1. 藥師提供衛教之建議
  • 對於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應強調手部衛生與呼吸道衛生,並配戴外科口罩。
  • 對所有疑似病例,應採取適當的措施預防接觸傳播與飛沫傳播。
  • 向患者和家屬宣導:症狀的早期識別、基本預防措施,以及可就診的醫療衛生機構。
  • CDC建議採用以下標準來評估 2019-nCoV患者:符合上述三種情況之一的患者應轉診至合適的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觀察。

  • 台灣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病例通報定義:具有以下任一條件應撥打1922並依指示就醫。
    • 發燒≧38℃或急性呼吸道感染
      1. 發病前14日內去過中國大陸湖北省、廣東省
      2. 發病前14日內接觸過來自中國大陸湖北省、廣東省之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人士
    • 有肺炎且發病前14日內有中港澳旅遊史或居住史
  1. 清潔和消毒管理
  • WHO建議洗手液配方的酒精含量應為80%乙醇(Ethanol)或75%異丙醇(Isopropanol)。由於 2019-nCoV可以通過接觸傳播和飛沫傳播,因此醫院或藥局環境中可能已被病毒污染的任何區域均應進行消毒。之前關於SARS CoV和MERS-CoV的研究顯示2019-nCoV對紫外線照射和熱(56°C,30分鐘)敏感。並且以下消毒劑可有效殺死2019- nCoV:乙醚(Diethyl ether)、75%乙醇(Ethanol)、含氯消毒劑(Chlorine-containing disinfectant)、過氧乙酸(Peracetic acid)和氯仿(Chloroform)。然而,Chlorhexidine不能有效地殺死2019-nCoV。
  • 藥局人員應依照相關的清潔消毒指引和規定對工作環境、相關物品和設備進行清潔和消毒。
  • 有關消毒劑和對常見污染物件的應用的清單:

  1. 感染控制:其他注意事項
  • 所有人員,尤其是患者,應保持呼吸道衛生。呼吸道衛生是指在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醫用口罩、布口罩、衛生紙或彎曲的肘部遮住口鼻,然後進行手部衛生。
  • 丟棄用於遮蓋口、鼻的材料,或在使用後對其適當清潔(例如,使用一般的肥皂或清潔劑和水清洗手帕)。
  • 避免直接接觸體液,尤其是口腔或呼吸道分泌物和糞便。處理糞便、尿液和廢棄物時,請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護目鏡,脫下手套前後,都要進行手部衛生。
  • 患者本人或照護患者時產生的手套、衛生紙、口罩和其他廢棄物,應放在患者房間內的內襯容器(lined container)中,然後再與其他家庭廢棄物一起處理。
  • 避免其他類型可能的暴露於患者或其周圍環境的受污染物品(例如,避免與他人共用牙刷、香煙、餐具、餐盤、飲料、毛巾、浴巾或床單)。用餐後應用肥皂或清潔劑和水對餐具進行清洗,且可以重複使用而不是丟棄。
  • 每天使用含有稀釋漂白劑溶液(漂白劑:水=1:99)的常規家用消毒劑清潔和消毒經常觸摸的表面,例如床頭櫃、床架和其他臥室家具。
  • 每天至少一次,使用含稀釋漂白劑(漂白劑:水=1:99)的常規家用消毒劑清潔和消毒浴室和馬桶表面。
  • 使用常規洗衣皂水洗或在60-90℃的溫度下用普通家用洗滌劑清潔患者的衣服、床上用品、浴巾和毛巾等,並徹底乾燥。將污染的床上用品放入洗衣袋中。請勿搖晃髒污的衣物。各國應盡可能採取措施,確保在衛生垃圾掩埋場處置廢物,而不是在未經監督的露天垃圾場處置廢物。可能需要採取其他措施來防止手套和口罩的不衛生重複使用,並避免皮膚和衣服直接接觸被污染的材料。
  • 清潔或處理被體液弄髒的表面、衣服或床上用品時,請使用一次性手套、護目鏡和防護衣。脫下手套前後,都要進行手部衛生。
  1. 緩解旅行的擔憂
  • 人們可能會擔心與感染2019-nCoV的人坐在同一架飛機,輪船,公共汽車或其他交通工具旅行的可能性,並可能就此事詢問藥師。
  • 有必要提醒人們,2019-nCoV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主要是通過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時產生的呼吸道飛沫發生,類似於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原體的傳播方式。因此,人傳人可能在旅行期間發生。
  • 因此,如果有人發燒和咳嗽,應建議他們避免外出旅行。
  • 一些國家正在採取措施,在機場和港口對旅客進行篩檢,目的是及早發現有症狀的旅客,以便進一步評估和治療,從而防止疾病的輸出傳播,同時盡量減少對國際交通的干擾。
  • 篩檢內容包括:檢查徵象和症狀(發燒38℃以上,咳嗽);對來自疫區的呼吸道感染症狀旅客進行面談;引導有症狀旅客進行進一步體檢,隨後進行2019-nCoV檢測;對確診病例進行隔離治療。(WHO,2020年)
  1. 藥事人員
  • 儘管不太可能讓全體藥事人員都熟練掌握指引和建議,但藥師應熟悉感染2019-nCoV的風險評估並恰當地把可疑病例轉給相關醫療機構和主管部門。
  • 因為要與可能存在感染的病人互動,一線藥師存在暴露於2019-nCoV的風險,因此也應該採取措施保護自己。

三. 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管署Q&A

(摘自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

Q: 感染2019新型冠狀病毒會有什麼症狀?會很嚴重嗎?

A: 根據中國衞生部門公布資料,目前已知個案罹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之臨床表現為發燒、四肢無力,呼吸道症狀以乾咳為主,有些人可能出現呼吸困難。嚴重時可能進展至嚴重肺炎、呼吸道窘迫症候群或多重器官衰竭、休克等。 依據目前的流行病學資訊,患者大多數能康復,但也有死亡病例,死亡個案多具有潛在病史,如糖尿病、慢性肝病、腎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等。

 

Q: 民眾進入醫療院所不配合配戴口罩,應如何處理?

A: 由於外科口罩可以降低配戴者吸入他人飛沫或阻擋自我產生飛沫,影響到他人與周遭環境,所以民眾只要在進入醫院務必請配戴口罩,可達到保護自己和保護他人,防範疫情散播的功效。醫療院所遇無法配合配戴口罩民眾,應主動規勸並瞭解原因。倘無故不配合,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6 條規定,違反者可以同法第 70 條處新臺幣 3,000 元至 15,000 元不等罰鍰。

 

Q: 為何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要配戴 N95 口罩,且配戴時要注意什麼?

A: 1. 正確配戴 N95 口罩可避免吸入帶有感染性物質的飛沫微粒。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若必須執行如氣管內插管與拔管、抽痰、支氣管鏡檢、誘發痰液的處置、使用面罩式的正壓呼吸器等會引發較小的飛沫微粒(<1μ,micrometer)產生的醫療處置,或對病人進行鼻腔拭子採檢(nasal swab)、鼻腔沖洗(nasal wash)、喉頭拭子或鼻咽拭子採檢(throat swab, nasopharyngeal swab)時,應配戴 N95 口罩,以維護自身安全,避免感染傳播。

  1. 使用 N95 口罩應先進行密合度測試(fit test),以選擇適合個人臉部構造的口罩,並在每次配戴時執行密合度檢點(fit check)。執行密合度檢點試,吸氣時可感覺到口罩有微微的塌陷;吐氣時需注意觀察口罩邊緣是否有漏氣情形。

 

Q: 醫療照護人員配戴之 N95 等級以上口罩何時需要更換?

A: 1. 請依照口罩製造廠商的說明書所載之使用期限或次數更換口罩。2. 若廠商說明書並無明確之建議,可參考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建議,使用時數累計以不超過 8 小時為限,或依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所建議於脫除 5 次後更換。3. 若口罩有出現髒污、破損、潮溼、呼吸有異味、呼吸阻抗增加、或疑似遭汙染(如執行會產生飛沫之醫療處置)等情形時,即應更換。4. 若稍後欲繼續使用該口罩,可於脫下口罩後將該口罩放置於乾淨、透氣的容器內(如紙袋等)保存。用以保存口罩之容器應於使用後丟棄或定期清潔。5. 脫除口罩時,應避免直接碰觸口罩外側,以避免其上污染病菌透過手的觸摸而散佈。口罩脫除後也應執行手部衛生。

Q: 目前食品從業人員工作時是否需配戴口罩?

A: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五條規定,清潔區、包裝區及配膳台之食品從業人員應配戴口罩;考量國內目前尚無新型冠狀病毒社區疫情,其它食品從業人員於工作時,尚無需強制配戴口罩,惟國內目前仍為流感流行季,且餐飮場所多為擁擠密閉空間,故建議所有食品從業人員於工作時仍應加強呼吸道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以確保工作人員自身與顧客之健康。

 

Q: 醫護人員及民眾手部衛生為什麼很重要?

A: 醫護人員落實手部衛生是預防相關感染最簡單、有效且最經濟的感染控制措施,依據國際手部衛生專家的意見表示,醫護人員依工作性質的不同,每天在工作中需要執行手部衛生的次數達數十次或甚至上百次,對醫護人員的繁忙工作以及他們的雙手皮膚都可能增加負擔,如果能落實醫護人員手部衛生遵從率達 70%以上,就能有效降低醫療照護相關感染發生。民眾在照顧生病的家人或親友應該注意清潔自己的雙手,也請共同鼓勵和提醒醫護人員清潔雙手,讓醫病雙方共同合作,營造一個乾淨安全的照護環境,一起防範感染的發生。

 

Q: 民眾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個案的接觸者,目前沒有症狀,但要求自費住院進行篩檢,應如何處理?

A: 1. 考量疑似個案尚未確診,其接觸者的感染風險有待評估,且即使是感染者在沒有症狀階段也可能因病毒量低不易檢出,因此為確保國家寶貴的疫情防治與醫療資源準確應用在需要的地方,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通報個案處理流程」,病人須符合衛福部公告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才能採檢送驗新型冠狀病毒。

  1. 疑似個案接觸者在沒有症狀階段,建議可以每日早晚至少各量測體溫 1 次,進行自我健康觀察,如果有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請即刻撥打 1922 並依指示就醫;若是在這段期間內,原通報的疑似個案已經檢驗排除,則請接觸者在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時,配戴口罩自行前往醫療機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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