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子就吞了三天的藥」、「在醫院迷路找不到電梯,嚇死人了」…,視障者看病困難重重,走進醫院往往「霧煞煞」,找不到路,拿了藥也不清楚如何服用。視障團體今天呼籲衛福部應重視低視能者用藥安全,立委楊玉欣也提出醫療法第66條修正案,將用藥資訊無障礙規定明文入法,補足制度不足。

衛福部醫管會副執行長張景年回應表示,衛福部已擬定「視障者友善就醫流程」,醫院將設置免抽號專責服務櫃台,由專責人員或志工協助視障者掛號、到達診間、身體檢查、領藥及批價,也會適時提醒門診及領藥叫號。無障礙藥袋及友善就業服務,預計8月起在全台26家部立醫院先行試辦,未來並逐步推廣至全台各大醫院。

楊玉欣指出,醫療法第66條規定,醫院、診所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與包裝標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等資訊,方便病人掌握用藥資訊。但現行條文欠缺無障礙標示強制規範,即便點字藥袋推行數年,但許多醫療院所的藥袋設計不符視覺障礙或低視能者的辨識需求,因而產生誤服、錯用藥物的風險。

楊玉欣說,藥袋設計應以「大字體、高反差、QR Code」為原則,並運用手機掃描辨讀功能,制訂更具前瞻性的無障礙藥袋設計規範,衛福部也應擬定視障及低視能者就醫服務SOP,甚至參考美國做法,以QR code及手機掃描辨讀功能,改善用藥資訊可近性。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也戴上眼罩以手機掃描藥袋上的QR Code,體會視障朋友服藥時遇到的困難;她拿下眼罩後直呼真是太辛苦了。

無障礙科技協會秘書長楊聖弘以自己的慘痛經驗為例說,有一次他換了就診醫院,不知道藥品分開包裝,又沒人幫忙,只好拿到哪包就吃哪包,「一次吞下三天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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